杭州中院线上开展对“招财猫”平台债权人清退

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
关于“招财猫”平台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的公告(一)

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袁春峰等人犯集资诈骗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(平台公司为杭州招财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,以下简称“招财猫”平台案)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,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工作。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,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,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依法进行清退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清退对象

“招财猫”平台案未参与债权转让的受损集资参与人。

二、清退金额

本次清退金额为人民币305023471元。根据清退金额除以受损总额,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。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。

三、清退时间 2024年5月1日。

四、清退方式

本次清退线上组织,法院通过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。受损集资参与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。

五、特别提醒

1. 本次为“招财猫”平台案第一次资金清退。法院将根据后续执行进展及时清退案款。

2. 法院不会通过电话、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等个人信息,不会提出转账、验资、缴费等要求。

3. 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、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4. 如有其他问题,可拨打“招财猫”平台处置专班咨询电话(0571-87928153)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线电话(0571-87393350)、工商银行服务热线(95588),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。

特此公告。

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
2024年4月30日

来源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jjAcEd06bqiU7EnKdWtlaA

发表您的评论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